金年会娱乐首页骨幹教師選拔管理辦法
骨幹教師是學院教學建設和教學改革的骨幹和支撐力量。選拔和培養骨幹教師,是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的重要措施。為進一步發揮骨幹教師在學院教學和科技服務工作中的骨幹作用,激勵優秀教師盡快脫穎而出,現對骨幹教師選拔管理辦法修訂如下:
一、組織機構
學院成立骨幹教師選拔工作領導小組,院長任組長,主管人事和教學的副院長任副組長,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。骨幹教師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骨幹教師的選拔與管理工作,人事處負責組織選拔和考核結果的彙總工作,各系(部、院)負責管理、培養、推薦、日常考核、素材收集及具體考核工作。
二、骨幹教師的職責
在系(部、院)主任和專業群經理的領導下做好教育教學、校企合作和招生就業工作,充分發揮骨幹教師在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中的骨幹支撐作用。具體職責如下:
1.完成系(部、院)或專業群提出的年度任務目标;
2.負責(或協助專業帶頭人)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;
3.負責本專業主幹課程(課程組)建設,組織本專業(課程組)課程标準的制訂和審定;負責本專業選用教材的審定;
4.完成每年相應崗位的教學工作量和科研任務,教學效果好;
5.承擔本專業實訓(實驗)室建設;
6.實行準坐班制度,具體由各系(部、院)自行确定;
7.主持完成至少一項系(部、院)指定的教改項目(項目由部門上報,教務處審核同意);
8.完成學院和系(部、院)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骨幹教師的選拔辦法
(一)基本原則
1.各系(部、院)要本着專業對口、能力勝任的原則設置骨幹教師;
2.停招專業一般不設骨幹教師;
3.堅持公平競争,擇優選拔的原則;
4.堅持動态管理,重在培養的原則;
5.同等條件下,系(部、院)主任和專業群經理優先。
(二)選拔範圍
在學院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在教學科研、實驗(實訓)基地建設和社會服務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專任教師,具有骨幹教師經曆且聘期考核合格者優先。教學系(院)的骨幹教師(含專業帶頭人)比例不超過本系(院)專任教師總數的30%,每個專業至少選拔1名骨幹教師;教學部的骨幹教師比例不超過本部專任教師總數的20%;數學、電工類課程的骨幹教師比例不超過其課程研究指導中心教師總數的20%。
(三)選拔條件
1.具有良好的師德素質,德才兼備,治學嚴謹,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奉獻精神。團結協作,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。
2.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。
3.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;應能主講兩門及以上專業主幹課程,近兩年均完成教學工作任務,教學質量綜合考核評價排名在本部門教師的前三分之一。
4.專業骨幹教師應有相關專業的企業工作經曆或較強的實踐能力,原則上需具備“雙師”資格或“雙師素質”。
5.專業骨幹教師應曾承擔人才培養方案的制訂和至少2門課程的教學大綱(課程标準)的制訂工作,在專業建設、課程建設中成績突出。
6.科學研究與應用技術開發能力較強,近三年獲得過省(部)級科研或教學成果獎勵,本人為主要完成者(前五名);或科研成果獲得過市(廳)級一等獎,本人為主要完成者(前三名);或完成一項市級及以上科研課題(前三名);或主編高校規劃教材一部(15萬字以上);或出版本專業學術專著一部(15萬字以上);或是校級及以上精品課負責人;或是省級教學改革項目負責人。
7.符合系(部、院)、課程研究指導中心提出的相應任職條件。
(四)選拔程序
1.本人申請。填寫《金年会娱乐首页骨幹教師申請表》。
2.資格審查。系(部、院)組織有關人員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3.崗位競聘。以系(部、院)為主組織,數學、電工類教師以課程研究指導中心為主組織,由所在部門的專任教師、學院人事處派出人員組成評委會(不少于3人)。競聘人主要闡述本人擔任骨幹教師的有利條件、優勢、今後的工作思路和具體措施等。所在部門組織對申請人進行民主測評。
4.部門認定。所在部門領導班子根據專業群發展方向及要求,依據競聘答辯、民主測評、學生評價等情況,客觀、公正地确定骨幹教師人選,并将相關材料報人事處。
5.學院審核。人事處會同教務處、科技發展與校企合作部審核骨幹教師人選及聘期任務目标,報骨幹教師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後予以公示。公示無異議,由學院聘任,聘期二年。
四、骨幹教師的待遇
1.學院授予“金年会娱乐首页骨幹教師”稱号。
2.每人每年享受5000元的骨幹教師津貼,年度考核合格後發放。
3.優先安排骨幹教師參加國内外學術會議和培訓。
4.支持骨幹教師申報科研項目,學院将在科研經費上給予優先安排。
五、骨幹教師的考核和管理
1.骨幹教師實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結合,動态管理。
2.年度考核。各系(部、院)具體負責年度量化考核工作,考核合格後将量化考核情況(需排序)報人事處。考核合格,發放骨幹教師津貼;考核不合格,取消其骨幹教師稱号,不享受骨幹教師津貼。
3.聘期考核。由人事處、教務處、科技發展與校企合作部組成評審小組評審。評審合格視為聘期考核合格,可推薦下一輪骨幹教師或專業帶頭人競聘人選;聘期考核不合格,取消其骨幹教師稱号,不享受當年骨幹教師津貼,并取消下一輪骨幹教師或專業帶頭人競聘資格。
4.優秀骨幹教師評選。為激勵骨幹教師充分發揮專業建設的骨幹支撐作用,在各系(部、院)考核合格的基礎上,每年由各系(部、院)推薦,學院組織評審,按10%的比例表彰優秀骨幹教師,授予優秀骨幹教師稱号。
5.人事處負責骨幹教師的考核檔案,彙總考核結果并予以公示,核發津貼。
6.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,學院可随時取消其骨幹教師資格:
(1)受到黨紀、政紀和法律處分者;
(2)治學态度不嚴謹,學術上弄虛作假者;
(3)出現一起教學事故者;
(4)因本人原因,給學院造成名譽上或經濟上損失者;
(5)不服從工作安排,工作質量明顯下降者。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